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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認識了薯條這件事 只能說是媽咪咎由自取

那天 新光三越的美食街人滿為患

想說 中午已經吃過大餐了 不然 晚餐簡單一點解決好了

如果睡前兒子餓了 再給他喝點牛奶或吃點什麼

孰不知……埋下了禍根

就連多花了40元買了2kitty的玩具 都不知是好是壞

薯條 

才端上桌 那小手伸的比誰都快

這是第一次 讓他看見了m速食的全貌

也是第一次 真的讓他吃m速食當正餐

 

 

薯條2 

兒子啊 看你吃的很開心 媽咪是很心驚

雖然 爸比和媽咪 無為而治

所有食物都可以讓你去嚐嚐

什麼東西都可以讓你去試試

任何遊戲都可以讓你去玩玩

不過 有些原則是不能忘記 遊戲規則也要遵守

 

想起還沒嫁人之前

媽咪說過的大話

真搞不懂 怎麼會有爸爸媽媽帶著小朋友去追星,

我以後 決不讓我的小孩看yomo…”

小孩子在國小前 不會敎他們認識麥當勞 肯德基,那太可怕了

從小吃速食 難怪小胖子一堆…”

 

真的是大話 知易行難啊

不是我敎他 是打開電視 他吸收的太多了

尤其廣告 特別吸引小孩的目光

 

那天 看著電視 兒子終於說出

薯條 媽咪薯條 麥當勞薯條

我的天啊 兒子 你會不會太早認識這幾個字了

就連kitty也不放過 看到廣告就想起那天帶回家的那兩隻

一樣的 媽咪一樣的 hello kitty”

看到這情形的爸比 竟然只搖著頭說

兒子 你是男生,不懂你怎麼喜歡kitty…”

是啊 寶貝兒子 媽咪也不懂你

小小腦袋瓜 古靈精怪

不知在想什麼很難捉摸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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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komam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